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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和市教委关于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于10月6日组成了由校长×××任组长、吸收6名有关同志参加的财务大检查领导小组,并由校长主持召开了动员会。从10月8日开始,对全校今年1至9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阶段查出的违纪问题和我们的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处理废旧物资收入未入账,转作“小金库”。去年11月,在校舍修缮结束后,处理废钢管、旧门窗和剩余砂石等,共收入现金×××元;加上今年处理废报纸等收入×××元,共×××元,均未纳入本校会计账目,而存入储蓄所,并已用于职工福利开支。
(二)以班级管理费、体检费、考卷费、实验费、绿化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不应收的费用。1至9月份共收费××××元,均转为学校的经营收入。
(三)违反财政法规,给职工分钱分物。在春节和“五一”节期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在经营支出中列支为教职员工购买油、米、香菇等副食品,共支出××××元;用“操心费”的名义,发给职工×××××元(每人×××元)。
对于上述违纪问题,我们除准备向全校教职员工进行检查外,并拟作如下处理:
(一)对变卖废旧物形成的“小金库”,因已用于职工补贴,按国家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规定,准备全部转入学校财会部门账目列收列支,并纳入学校奖金发放总额,超发部分补交个人所得税。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准备在年前如数退还给交费学生。
(三)对过节发给教职员工的实物和现金,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我们准备调减职工福利基金,调增事业基金,通过减发教职员工奖金的途径抵充解决。
经过这次财务大检查,我们一方面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另一方面更要从中吸取教训,注意加强对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法纪观念,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坚持制度,负起监督的责任,并通过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避免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报告当否,请复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