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立项审批核准备案”。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一、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常见的类型
(一)纯土建项目---只涉及建筑工程投资,不涉及设备、器具方面投资的项目,称为纯土建项目。如厂房、办公楼宿舍等。
(二)商品房项目---由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兴建的以出售为目的的商品住宅及商铺、写字楼等。
(三)综合性项目---既有土建投资,又有设备、器具方面投资的项目。如工业性的项目。
二、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常见的类别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项目立项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
1、按现行制度进行审批的项目有以下四类:
(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国有投资者占控股的投资项目);
(二)区审批权限项目(含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
(三)涉及政府资源、公共利益和全区经济战略布局以及事关国计民生、对社会影响显著的重大项目(房地产、旅游、特许经营权等项目);
(四)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目。
2、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涉及到该目录的项目需按现行制度进行核准。
3、其余的社会投资项目按现行制度进行备案登记。
三、立项审批、核准所需的资料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出于便民和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经简化后一般所需资料如下: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提供《规划用地许可证》或加具意见的红线图复印件一式两份。对个别特殊行业的项目,需提供财政、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的意见。
四、立项审批、核准程序
(一)由兴建项目的投资主办单位带项目申请报告、规划等相关资料到我局申报立项审批。
(二)我局根据投资主办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准予立项。
五、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资料及办结时限
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投资者进行项目登记备案时,需如实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一)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身份证明(影印件);
(二)中外合资、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各方的意向书(影印件);
(三)填写《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符合《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当天准予登记备案。
六、其他
(一)资料务必一次性提供齐全,办理具体申请事项的人员最好是熟悉业务,了解项目情况的人,以便利协调申请和办理的有关事宜。这样,可以提高项目立项的办结速度。
(二)项目批文和《登记备案证》有效期为二年,若有特殊情况,二年内无法开工的项目,须到我局办理撤销或延期结转手续。
七、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
(一)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元,核准类3000万元,登记备案类1亿元;
(二)外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美元, 登记备案类3000万美元;
(三)超过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由我局转呈上一级发改部门审批。
(四)商品房项目由我局转报市发改局按照宏观调控指标审批。
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方式核准所需资料及办理时限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填写《招标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提供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写的项目的造价预算书(正本)。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除特殊情况外)。
九、领取立项批文和《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及招标投标核准文件不收费
十、受理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3861682 传真:3861672 电子邮件信箱:jmjhjh@126.com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