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2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大矿安字[2010]2号
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区队、科室、站、公司: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总体布署,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二0一0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全安全执法体系,建立安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奖惩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重奖重罚,奖罚分明。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各区队及业务保安科室。
第四条:各区队及业务保安科室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奖罚办法,但不得与本办法相冲突。
第五条:安全奖罚采取安监站建立统计台帐、劳动人事科划拨兑现的办法,形成统一领导、逐级审批、分头管理和集中奖罚的格局。
第六条:安全奖罚资金来源。
1、月度安全绩效工资考核
将被考核单位月度工资总额提出30%作为安全绩效工资,对有关人员及单位进行考核,其中10%对基础管理进行考核,10%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考核,10%对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集团公司发放的安全奖励。
3、各类“三违”、事故、工伤罚款。
二、安全奖励
第七条:安全奖励的类别:月度“六员一防”安全管理人员津贴、安全风险抵押奖、安全立功奖、季度安全奖、年度安全表彰奖。
第八条:月度“六员一防”安全管理人员津贴,实行“分口考核,统一管理”,即:“六员一防”安全管理人员由各分管部门分别考核,但每人每月必须填写10条隐患,否则取消安全津贴,月底送交安监站,经安监站核实后统一制表,报分管副矿长审核批准后人事科方可发放。
第九条:干部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按《大斗沟矿2010年个人安全风险抵押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条:安全立功奖,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及时举报和制止,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或提出重大安全改进建议。为矿井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矿建立安全立功奖,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季度兑现。
第十一条:季度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季度、年度在取得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前提下,矿对完成各项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集体予以奖励3000-10000元的季度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二线单位和一线辅助单位按一线的80%进行奖励。
三、安全罚款
第十二条:安全罚款的类别:月度“三违”罚款、工伤事故罚款和干部安全风险抵押沉淀。
第十三条:“三违”罚款,执行大斗沟矿“三违”处罚条例,凡发生一般“三
违”人员,取消50%当月安全抵押金和季度安全奖。凡发生严重“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抵押金和季度安全奖。
第十四条:工伤事故处罚。
1、轻伤事故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对单位正职领导、安全副职、跟班干部、跟班班长每人
罚款500元,责任者视情况(自伤罚300元、他伤罚100元)给予相应的罚款,取消当班人员当月安全津贴。集体取消10%安全指标绩效工资额的50%,同时,实行联责挂钩,给予联点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正职100-300元罚款、当班安监
工给予50-200元罚款。(轻伤事故的认定:以医院鉴定的结果为准,要实事求
是,杜绝假冒,凡无理取闹者移交公安科进行处理)年度内累计发生两起轻伤事
故加倍处罚,年度内累计发生三起事故,按3倍处罚。以此类推。
2、重伤事故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单位正职领导每人罚款1000元,安全副职、跟班干
部、班组长每人罚款800元,本单位其他干部每人罚款500元;责任者视情况(自
伤500元、他伤300元)给予相应的罚款,取消当班人员当月安全津贴,以上人
员沉淀当月安全抵押金80%,集体取消10%安全指标绩效工资额的80%。同时,实
行联责挂钩,给予联点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正职200-500元罚款、当班安监工
给予100-300元罚款。(重伤事故的认定:以医院鉴定的结果为准,要实事求是,杜绝假冒,凡无理取闹者移交公安科处理)
3、死亡事故
全矿杜绝出现死亡事故。如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给予事故单位正职、当
班跟班干部、班组长撤消职务处分,并罚款2000元,其他副职各罚款1500元,对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处分并罚款2000元,集体取消安全指标绩效工资,季度
单位所有人员安全抵押金全部沉淀,同时,实行联责挂钩,给予联点矿领导个人
安全技能帐户清零、相关职能科室正职罚款800元、当班安监工分别给予800元
罚款。
4、漏顶事故
1)掘进队组出现在24小时内处理不了的漏顶事故给予正职、当班跟班干部,工长撤职处分,当班跟班班长罚款1000元。联点单位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正
职干部每人500元。
2)综采队组出现在24小时内处理不了的漏顶事故给予正职行政处分,三天
以上没有处理,给予正职撤职处分,当班跟班干部、工长撤职,当班跟班班长罚
款1000元,联点单位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正职每人500元。
5、重大非伤亡事故,罚责任者500~1000元,集体5000元,相关责任部门
正职干部罚款300—500元。
1)采掘工作面因支护不及时造成超控顶的。
2)发生重大井巷工程事故的。
3)大巷发生电机车追尾事故的。
4)出下料发生跑野车的。
5)放炮母线长度不够的;
6)采掘工作面局扇无计划停风的;双风机自动切换不起作用的。
7)因通风设施损坏而造成采掘工作面风流短路的。
8)盘区发生自燃火灾造成盘区以上停产的。
9)煤尘严重超标、积水严重超标影响通风的。
10)采掘工作面不执行探放水措施。
11)采掘工作面与小窑贯通。
12)因地质情况不明或设计不合理,造成掘进无效进尺。
13)采掘工作面造电气设备失爆。
14)掘进巷道无计划贯通。
15)井下无计划停电。
16)主扇无计划停风、盘区皮带发生“射箭”。
1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
18)不执行开工准入检查,在隐患未排除前生产。
19)发生矿井停产8小时,生产盘区停产24小时,采掘工作面停产120小时
以上事故。
20)由于“三违”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其它事故。
第十五条:上述罚款由安监站出据罚款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上交考核办和
责任者单位各一份,月底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第十六条:干部安全风险抵押沉淀按《大斗沟矿个人安全风险抵押奖罚办法》
执行。
第十七条:其它处罚规定:凡在上级检查中矿内哪个部门出现问题被罚款,则从该部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当月扣不完,分批扣罚。
第十八条:上述罚款由安监站负责考核,人事科、考核办严格兑现。
四、本办法从二0一0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元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抄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抄送:党委各部委室、工会、团委、武装部、党委正副书记、正副矿长、工会主席、正副两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