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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单位内设五个职能科室。根据《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许区政办〔2015〕56号,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区“三农”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二)牵头协调全区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农业、水务、农机及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业、水务、农机等涉农部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水务、农机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推进农业、水务、农机等依法行政。
(四)承担完善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研究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规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相关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
(七)承担提升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的考核、申报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拟订全区农业、水务、农机的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水务、农机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生物种质资源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十四)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洽谈,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拟订农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南水北调水及其他外调水)。负责拟订全区中长期水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全区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务规费征收使用制度。
(十八)负责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负责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全区河道的综合整治及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与管理。
(十九)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测河道及其他水体排污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及考核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魏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区管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指标的核定和下达;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二)编制、审查全区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二十三)负责全区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湖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旅游事业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灌溉、机排灌站、旱涝保收田、农田灌溉实验和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区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
(二十六)负责移民工作。贯彻实施全省移民政策和法规、规章;编制落实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
(二十七)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
(二十八)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工作。
(二十九)负责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牌证管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的生产检查及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三十)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三十一)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实施监督;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十二)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三十三)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共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30人,离退休人1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河湖水系管护,组织开展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验收准备。
1、严格执行《魏都区河湖水系管护办法》、《魏都区城区河湖水系考核奖惩办法》等管护制度,全面落实奖惩机制,认真做好河湖水系管护工作。
2、进一步加大沿河雨污水治理力度,实施河湖水系沿线14个社区污水管网覆盖工程,确保河湖水系水质达标,全面实现入河达标排放。
3、加紧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项目验收,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标段竣工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水利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验收。
二、提升供水管网改造升级。
1、做好天宝路西段魏都商贸物流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投融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彻底解决附近商户和群众的用水问题。
2、加快推进涉农社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根据省、市水利部门下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完成后刘、高桥营、孙庄社区安全饮水安全工程,确保社区群众2017年年底前吃上放心水。
三、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和防汛措施,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足额储备防汛物资,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洪涝灾害。
2、认真做好铁西区道路雨污水管网的日常管护工作,保证雨污水泵站正常运行,确保汛期城区防汛安全和道路排水通畅。
四、提高农业服务发展水平。
1、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的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科学管理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2、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认真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实现全年“零焚烧”目标。
3、加强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4、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确保财政奖补资金有效落实。
5、强化措施,明确节点,强力推进,全面完成辖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五、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
2017年~2018年,围绕“五个魏都”建设,着力培育建设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努力将农村打造成为“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家园和幸福乐园。
六、实施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以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三个许昌”、“五个魏都”精神为指导,确定困难户标准,制定三年行动规划,实现困难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达到5000元,2018年达到8000元,2019年对整体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七、扶持水投公司做大做强。发挥曹魏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作作用,创新投融资运作模式,加强与财政、许昌银行、长葛轩辕村镇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强化资金运营监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有关税收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着力提升融资实力。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199135元,其中:财政拨款4199135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专项收入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元;债务收入0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0元;政府性基金0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支出预算4199135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336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606元,商品服务支出125868元,项目支出1556000元。主要项目是:夏秋两季禁烧:30000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经费:10000元。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00000元,城市防汛工作经费200000。农机补贴工作经费30000元。小麦一喷三防经费:50000元。自来水工作经费:50000元。夏秋两季禁烧以奖代补资金240000元,秸秆禁烧奖补资金(16年)120000元,河湖水系电费500000元,机井低压配套资金156000元,提前下达告知2017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的通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50000元。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