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 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强校工程”规划,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在专业建设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的校内外专业带头人,推进专业建设和发展,根据《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4-2016)》(广松职人„2014‟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校内专业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工作严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男性年龄63周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3、系统承担过本专业2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近两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测评成绩每年均在85分以上。
4、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善于发挥团队整体能力;
5、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能及时掌握专业发展信息,对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具备组织本专业建设的能力;
6、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致力于专业的教研、教改工作,近五年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或本专业科研论文3篇及以上,或主编教材本,或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7、主持过本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直接参与本专业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
8、具有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方案的能力并能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强。
(二)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企业一线工作且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设计人才、管理人才;
3、达到技术应用型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或在社会急需的专业领域担任技术骨干,具有高级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团队建设能力,能紧密结合行业、企业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促进专业发展和团队建设;
5、具有较强的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院校(校企)合作,能承担本专业课程并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
6、若聘请校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担任兼职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同校内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范围
1、校内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校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学者。
三、选拔办法
(一)名额设置:学院已经开设的专业设立专业带头人1-2人(其中1人必须为校内专业带头人)。
(二)评选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选拔,公平公正。
(三)评选程序:专业带头人的选拔,采取个人自荐、系部推荐和学院直接聘任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受聘人填写《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系部结合其教学水平、专业建设、教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出具推荐意见;
3、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4、候选人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正式聘任。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校内专业带头人
1、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本专业以就业为导向,与社会、行业紧密联系。对本专业建设有完整的思路,对专业特色建设有明确的规划。
2、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定及本专业评估、重点专业申报及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
3、负责本专业实践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实训室、实践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4、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的规划和培养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本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5、在专业教学团队中发挥核心带动作用,重点做好专业建设工作,同时每学年抽出一定的时间承担教学或实践指导任务。
6、根据专业的发展,每年完成一份专业质量分析报告,举办一次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讲座。
7、任期内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之一:①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主编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② 主持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技术开发课题1项,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
(二)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
1、与校内专业带头人一起,共同主持本专业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特色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资源库、实践内涵、教学方法、精品课程、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的改革、研发等方面工作,负责实践教学方案、集中性教学实践环节课程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2、与校内专业负责人一起,共同开展“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3、完整、系统地讲授一门专业实践技能(不含顶岗实习)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践,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每学年教授专业课程课时数不少于72学时;
4、根据专业的发展,每年向学院提交一份专业发展意见,面对本专业学生举办一次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讲座。
5、负责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实践项目开发等工作,完成一定的研究或开发工作量。
五、培养和待遇
1、对专业带头人在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和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2、设立专业带头人津贴,给予专业带头人2000 /月的津贴补贴(按十个月计发)
3、学院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总结会,对成绩突出的专业带头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考核与管理
(一)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
专业带头人任期三年,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在聘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解除聘用并取消相应的待遇。
1、在任期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被学院解聘或辞退者。
3、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4、因故长期离岗的。
5、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任职情况的。
(二)专业带头人应制定任期内个人发展计划书、年度工作任务。其内容主要包括提高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内容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
(三)专业带头人由所在系归口管理。各系要在政治思 想、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进行重点培养,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并予以落实。
(四)各系要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专业优势,安排他们在教学第一线施展才干,发挥作用,并对专业带头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七、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坚持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经选拔配备了校内专业带头人的专业,取消专业建设负责人岗位,对暂时没有配备校内专业带头人的专业,仍保留专业建设负责人岗位。
八、鼓励教职工向学院推荐优秀人才,凡是推荐高级职称教师或者高层次技能型人才,被学院聘用并工作满一年者,对推荐人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十、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