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届毕业生离校须知[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离校须知”。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弹指一挥间,你们就将告别美好的校园生活,奔赴到崭新的工作和学习岗位,去开始新的人生历程,书写新的辉煌。在此,我们谨代表全院师生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亲爱的同学们,为确保为你“安全、文明、有序、快捷”地办理各项离校手续,现将离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模范执行。
一、离校手续办理的主要项目:
(一)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三日
招就处:领取离校清单,交就业协议书或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系部: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本院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财务处: 付清所欠学费、住宿费等;(根据教育部21号令第十条之规定,凡“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予注册将会影响到按期毕业);
后勤处:办理教室公物个人损坏赔偿事宜;
图书馆: 办理图书归还手续;
学工部管理办:注销学生证
学工部公寓办:办理钥匙、电视遥控器归还和公寓公物损坏个人赔偿等手续;
院团委:办理团组织转移关系;
辅导员:签字、登记和备案。
特别提示:来校办理离校手续时,毕业生需准备好借书证、所借图书、所欠学费、所欠住宿费、所欠教材费、所欠水电费、团员证、饭卡、宿舍钥匙、就业协议或者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二)七月初(时间暂定7月2日)
系部:领取报到证、毕业证书等;
财务处:注销校园一卡通,领取书本费等结余的有关费用;
组织部:领取介绍信,办理党组织转接关系;
保卫处: 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
二、毕业生档案移转办理
学工部档案室将于7月30日前通过机要局将毕业生的档案统一寄往有关接收单位或部
门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如9月底前仍未收到档案,可向学工部档案室查询,查询期限为壹年,电话:028-84642062。
特别提示:单位或部门愿意接收档案的除外,但必须于6月31日以前将档案接收函寄回学工部档案室,“接收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档案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编:610101”。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一)学生正式党员:必须提前将组织关系需转往的单位(含详细地址)报所在系党支部,7月初回校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学生预备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存到学院党委半年,预备期满后转正。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出,必须提前将组织关系需转往的单位(含详细地址)报所在系支部,7月初回校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和预备党员)离校前须交党费至2011年7月。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7月3日前,除已按学院规定办理留校手续的学生,所有毕业生必须按时离校,不得滞留宿舍或学校;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必须经辅导员同意,系党支部书记审批,最后报学工部公寓办申报登记,经批准办理有关手续之后方可住宿,但最迟在7月5日之前搬离宿舍。
必须向学工部公寓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留校时间。
毕业生离校时必须拿走全部个人物品;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取走个人物品的,必须向学工部公寓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在7月5日,但必须自己打好包,以便学院统一寄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逾期未按时办理离宿手续的毕业生其原宿舍的物品视为丢弃物,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清理。
(二)截止2011年5月22日,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已发放完毕,请相关学生与所属系部或辅导员(班主任)取得联系;若对发放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工部奖助贷办公室(028-84642027)联系;
(三)没有办理完毕业生离校手续的,一律不得发放毕业证;毕业证必须由学生本人领取、签字确认并留下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五、纪律重申:
(一)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的滞留期间,一切管理制度不变,严禁任何人以毕业离校为由夜不归宿等;
(二)离校前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保持教室、宿舍、校园环境的整洁,不要在墙上涂写,不要毁坏公物,不要乱烧乱扔东西。对故意损坏校内各项设施设备者,按学院有关管
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离校期间,对无理取闹破坏学校秩序者,及故意损坏、私拿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处分材料列入本人档案,通知用人单位。情节严重的,吊销毕业生报到资格。
六、殷切期望:
(一)祝贺亲爱的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展开人生新的篇章,希望你们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培养,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二)希望同学们牢记“理财至诚、精业致能”的校训,模范遵章守纪,文明离校,体现“财院人”应有的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为在校学弟学妹做榜样。
最后,祝愿全体毕业生:
一路顺风!万事顺意!鹏程万里!
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