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章·拖鞋评分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运会检阅评分标准”。
藤县中学校章、拖鞋检查评分标准
总负责人:莫丽桦1306为了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学生会纪检部特制订以下的评分标准:
1.在校学生必须佩戴校章,且不能穿拖鞋进教室(晚上除外),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没有佩
戴校章的同学每人扣0.5分,穿拖鞋的同学每人扣0.5分。(如有特殊情况在白天穿拖鞋的请出示班主任证明。)
2,.校章必须佩戴在胸前显眼的地方,如果用衣物等物品遮掩或佩戴在衣袖、衣角等不显
眼的地方,则每人扣0.5分;校章不能粘贴图片或饰品,否则视为佩戴不正确处理,每人扣0.5分。
3.当检查人员进入教室后才佩戴校章的同学,被检查人员发现后,以不佩戴校章处理,每人扣0.5分。
4.若有同学从教室外回来(包括体训生),遇上检查人员,若没有佩戴校章(不能用外出
证明代替)且没有班主任的证明,经发现,每人扣0.5分。
5.若有同学的校章丢失后,正在补办,请出示班主任的证明(或将证明于星期六前交到
学生会活动室信箱)有效期为一个星期,每班的证明不能超过两份,如果没有证明或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0.5分。(老师口头证明无效)
6.校章不可以乱借他人,若有同学借他人的校章,经查实后,每人扣1分。
注意:
1:每周、每天进行检查次数不定,甚至会一个早上或一个晚上,对一个班级进行两次检
查。
2:每周流动红旗评比结果公布后,若发现评比结果有误,请于两天内向本部负责人反应,本部会给予更正。(负责人:黄靖琴1301 刘丽欣1304 莫丽桦 1306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