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湖州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致市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陈市长:
您好!信写到您这里也是无奈之举。
“又一个晚上,让我又想起了你.可爱懂事的宝贝.在天堂里你还过得好吗?你别怪妈妈这么草率地让爸爸把你带走;你别怪奶奶没有在晚上给你打个电话;你别怪叔叔没有早一点回家来看你;因为他们都没办法预测意外.他们已为你的离开而已经心碎.天堂里没有漆黑的夜晚.没有可怕的吊机.但愿有一部电话机.你可以打给妈妈.让妈妈勇敢坚强地活下去.你可以打给奶奶.让奶奶不再因为思念你而伤心.你可以打给叔叔.让叔叔不要陷入深深的自责中。”
事故发生在2013年8月8日,晚上7点40分,长兴县白岘乡罗岕村俞炳楚和金毅、金程跃父子三位村民在桥边乘凉时,被正在桥边作业的吊车吊臂砸中,三人不幸身亡。对于这起事故,想必陈市长应该有所了解,我是死者金毅的亲弟弟,是死者金程跃的亲叔叔。8月8日,本应是个吉利的日子,当天的温度却高达40多度。我哥哥吃过晚饭以后带着我侄儿去罗岕村委看广场舞,到7:30的时候准备回家,在回来的路上发现村里的小溪边有很多人在围观吊车施工,出于好奇,我哥哥拉着我侄儿的手,来到了施工现场周围,疏不知此时死神已经慢慢向他们靠拢,就在他们过来不到两分钟的时候,吊车的地盘突然断裂,长长的吊臂正好砸中了我哥哥和侄儿,还有村里另外一名村民。
我可怜的侄儿,才来到这个世上6个年头,一颗小脑袋就这样被直接砸扁了,脑浆到处都是啊。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生命就此终结了。
我兄弟此时右手臂和右脚被砸中,血肉模糊,当场就昏死过去了,鲜血到处都是。当时在场有好几十人,看到这样的场景都被吓坏了,都不知所措。吊车司机看到这样的情境,没有做任何的救护措施,就偷偷的开溜了。村里的干部来了,也只是干看。有人打了110,有人打了120,救护车来到现场时,我哥哥还被压在吊臂下,只能在边上等待。大概过了大半个小时,才由一位村民叫来了铲车把吊车吊臂抬起来,才把我哥哥抬出来抬到救护车上。此时桥面上都是血啊,半个村子,好几百人都在围观啊。
在送往长兴人民医院时,我哥哥在救护车上还能叫喊:“我痛死了,我要死了”。到达长兴人民医院已经一个半小时,此时我哥哥的血差不多流光了,已经不在呼喊了。虽然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抢救,但还是没有挽回我哥哥的生命。
出事之前,我父母在我杭州这边,原本打算8月9日上午回长兴老家,连包裹都打好了。出事这天晚上8点10分,我爸突然接到我堂哥哥的一个电话,说我哥哥和我侄儿出事,我侄儿当场就没了。接到这样的电话,我们全家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边上。即刻我开车从杭州飞奔到长兴人民医院,一路上一家人的哭喊让人窒息啊。人生第一次在医院急救室看人抢救,从没想过这样的情境会出现在我家里。人生第一次看着自己的亲人推向太平间,就这样阴阳两隔。人生第一次看见太平间入殓师给死人化妆整仪,此刻我已无法用言语表达,眼泪止不住的流啊。
整个晚上,直到第二天快中午时,才由村里委托一位干部来医院看望我们,我不知道此时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长兴县长在哪里?我不知道此时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湖州市长又在在哪里?此时作为死者的家属,多么希望政府能站出来为民做主啊?
接下来后事的处理过程中,我爸爸因为脑溢血住院了。我妈妈也伤心到饭粒难进,连解小便都是血,只能让医生挂盐水。我嫂子因为伤心加上胃不好,呕吐不止,也只能到医院挂盐水。事故发生以后,我多次要求长兴县电视台,湖州市电视台,小强热线,1818黄金眼报道此事故,然而最后都是杳无音讯。我始终不明白发生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电视台为什么不作报道?难道这样的事不值得报道?还是另有原因呢? 作为死者家属,我们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在如此美好的和平年代,会造成如此惨烈的事故呢?一个家庭,父子两人,两代人那啊,就这样无缘无故的没了,这不就等于被满门抄斩了一样吗?究其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相关政府人员渎职,违规发包政府工程,致使工程毫无安全监管。难道相关的政府人员不需要被问责吗?
然而,事至今日,已有一年多之久。政府对此事的处理实在是让人心寒啊。仅长兴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4年。对于造成此次事故其余的责任方,始终没有任何一级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认定。也没有任何一方责任人上门致歉,也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人员上门安慰。也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出具事故调查结果。作为受害方金毅、金程跃父子的家属,认为该事故除了肇事司机以外,还有以下两方面责任方未被追责。1.事故工程发包方:长兴县白岘乡罗岕村委会。
该涧滩水利施工工程作为罗岕村美丽乡村改造工程的一部分,作为政府的工程,没有按正常途径招标发包,也没有订立相应的施工合同,却承包给了没有相应水利施工资质的承包方王利等人。以至于施工过程随意,安全无人监管,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无疑是造成此次较大事故的原因之一。作为发包人的罗岕村委会明知接受发包的王利等人没有相应水利施工资质而将涧滩水利施工工程发包给他,违反了相应的法定义务,对造成此次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与承包方王利等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湖州市政府应当对长兴县白岘乡罗岕村委会进行责任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罚。
白岘乡乡政府对白岘乡罗岕村委会违规发包政府工程监管失职,湖州市政府理应对长兴县白岘乡乡政府追究相应责任。
2.事故工程承包方:王利、赵卫良 本次事故,无吊车操作证的肇事吊车司机王建林,造成三人被吊车吊臂砸中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无疑要为此次重大责任事故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事故工程承包方王利等人,明知操作吊车需要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却违反国家安全管理规定,雇佣无吊车操作证的肇事吊车司机王建林进行涧滩水利工程施工,最终造成三人被吊车吊臂砸中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无疑是造成此次较大事故的原因之一。此外,王利等人理应预见到自身违规雇工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却抱着侥幸心理,其主观过失同被害三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这足可以认定王利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湖州市政府应当对事故工程承包方王利等人进行责任认定。
后来我也了解到,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已属于较大事故,应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督办,湖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本人已多次向长兴县政府,湖州市政府,浙江省政府信访要求调查,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然而每次信访的结果都是由乡村政府来对我毫无结果的回复。在我们死者家属看来,这是政府部门的不负责任表现,因为乡村两级政府本身对此次事故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怎么可能对自己认定责任呢?这不是自摆乌龙吗?
现在,对于我们死者家属来说,两条人命都没有了,只希望湖州市政府能从下面两个方面,对这起事故有个公正、公平的处理。第一: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和责任人;第二:希望父子俩的死亡赔偿能得到应有的赔偿。这算是给死者的一个最基本的交代。
信写到这里,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已经明确。如果陈市长能亲自过目此信的话,烦请给我回个电话***。如果信中有写的不当之处,敬请陈市长原谅!祝您: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一对亡故父子的家属书
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