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户请假的规定020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场商户请假制度”。
关于商户营业及请假的规定
尊敬的*******商户:
由于上年度商场商户请假天数过多、请假频繁,部分商户不遵守商场规定按时开关门,严重影响了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打击了其他正常经营商户的积极性。为了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维护多数商户利益,规范商场管理。根据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给予配合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商户必须遵守商场规定时间营业,凡超过规定时间1个小时(含)开门和提前1个小时(含)关门的,视为迟到和早退。
二、商户因事需要请假的,须提前到商场管理办公室填写《*****商户请假单》,临时有事需要请假的,必须电话告知商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事后补填请假单。
三、除病、婚、丧外,商户请假不得超过三天,不得不间断连续请假,连续请假天数视为超过规定请假天数,按照超过天数进行罚款。
四、未填请假单和未电话请假不来开门营业的,一律按无故不开店处理。
五、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不开店者,每天罚款100元;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三天)的每天罚款50元,次日公布,下周周一到三楼管理办公室交罚款,逾期未交罚款的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加收罚款额的10%作为滞纳金。
六、病假,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婚、丧假准许请假5天以内,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七、每户每年请假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租期到后商场有权考虑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八、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时进场,10:00时营业——下午17:30时闭店,18:00时退场
周六至周日:上午09:00时进场,09:30时营业——下午18:00时闭店,18:30时退场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