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论坛:法律篇(七)_军转论坛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6:17: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军转论坛:法律篇(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军转论坛”。

军转干考试

军转论坛:法律篇

(七)【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 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

(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渎职罪的种类:(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舞弊罪;(4)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

(6)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8)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9)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32.民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军转干考试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特征:

(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5.物权与所有权

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 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②主物权与从物权; 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④准物权。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

下载军转论坛:法律篇(七)word格式文档
下载军转论坛:法律篇(七).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