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投票通知(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鄂文明办文[2011]15号
——————————————————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群众投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今年4月启动了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已进入全国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为认真做好我省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群众投票工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评选、学习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5月31日00︰00—7月20日24︰00(报纸投票以收寄日邮戳为准)。
二、投票范围
主办单位公布了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
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317名。
我省推荐的10名候选人名列其中。他们是:全国助人
为乐模范候选人杨昌林(代码为127)、董明(代码为155);
202),李豪、伍宗娥(代码为231);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孙东林(代码为317)、李国楚(代码为328);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王争艳(代码为408)、江志国(代码为427);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黄桂英(代码为559)、魏迪仁(代码为563)。
三、投票方式
本届评选设报纸和网络两种投票方式,每位投票人只能
任选其中一种方式。
四、投票规则
1、报纸投票:①选票刊登在5月31日的人民日报、解
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②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③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④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须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⑤投票应将评选活动信封标识(见
5月31日人民日报等报纸,可复印)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邮寄选票地址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信封下方必须写明邮寄地所在省份。邮资自付。⑥投票数量大的,可统一组织运送到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装甲兵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66717468。
2、网络投票:①点击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无论是报纸选票还是网络选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将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无论选择何种投票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10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选票无效。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发动群众参与投票作为组织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过程,以评选全国道德模范为契机,广泛发动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
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高潮,引导群众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全体职工踊跃参与,高标准组织好群众投票评选工作。省文明办将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评选投票和学习道德模范的情况,作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2、各市、州新闻媒体和各网站要加强对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的宣传报道,刊发投票启事,报道投票进展和社会反映。各网站要做好与中国文明网的链接工作,并刊登相关事迹材料。近期,要加大对我省10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的深度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榜样、见行动,推动全省形成“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3、严格遵守评选纪律。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4、组织“万名公众代表”投票评选道德模范是本届评选活动的创新。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专门向每一位代表寄送评选资料、选票以及道德寄语卡。各市州、各单位要组织“公众代表”认真了解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按照投票规则准确填写选票。要组织召开“公众代表”座谈会、讨论会,通报当地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围绕如何发挥我省及当地道德资源,进一步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和
建议,以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思想道德建设。
5、各地要将本地区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社会反响评价及组织“公众代表”座谈等有关情况于7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文明办。联系人:余德红、胡迪,电话:87234890,87811742;邮箱:87811742@163.com。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道德模范投票通知
报: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送: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1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