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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台2013年度招商标准
第一章入驻须知
第一条 苏宁云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商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也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第二条 商家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发票盖章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商家与苏宁合作的公司名称一致。
第三条 商家必须为所经营商品的品牌方,或提供品牌销售授权证明、代理授权书;商家必须拥有基本电商运营团队,具备完善的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四条 苏宁云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家申请;同时苏宁云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其他资质;苏宁云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第五条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一)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家名单,苏宁云台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二)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运营商、实际店铺经营主体等信息;
第二章 苏宁云台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 旗舰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排他性授权,入驻苏宁云台开设的店铺。
(一)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旗舰店;
(2)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品牌旗舰店(仅限苏宁云台主动邀请入驻);
(3)经营一个或多个代理品牌商品(多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主体)需提供权利人明确开设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方可开设旗舰店;
(二)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苏宁云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企业;
第七条 专营店,商家以代理品牌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苏宁云台开设的店铺。
(一)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一个代理品牌商品但未获得旗舰店授权的专营店;
(2)经营多个代理品牌商品(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旗舰店授权的专营店;
(3)既经营代理品牌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4)经营两个及以上代理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5)经营两个及以上自有品牌商品的(非苏宁云台主动邀请入驻)专营店;
(二)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得有地域限制,苏宁云台同意的个别类目除外,且授权有效期届满期间不得早于2014年6月30日。
第三章苏宁云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第八条 品牌入驻限制,(一)与苏宁易购已有频道、业务、类目(包括不限于红孩子、缤购)等相同或近似;
(二)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三)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四)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五)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第九条 店铺跨类目经营限制,(一)旗舰店
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品牌,可以申请其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
持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可以根据相应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苏宁云台一级类目;
(二)专营店,允许跨苏宁云台一级类目,建议类目属性有一定关联性;第十条 同一主体开多家苏宁云台店铺限制,产品重合度:要求同一商户主体的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第十一条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苏宁云台限制,、(一)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苏宁云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二)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6个月内限制入驻;
第十二条 苏宁云台入驻资质详见《苏宁云台
2013年度招商资质细则》 第四章苏宁云台资费标准
第十三条 保证金
商家在苏宁云台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苏宁云台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商家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苏宁易购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1保证金缴纳: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纳当年度的保证金。涉及到跨类目保证金缴纳,参照相对高的类目的标准。
各类目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苏宁云台2013年年度收费一览表》 2保证金扣除: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我司约定的相关规则,从保证金中扣相应罚款金额用于向易购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3保证金补足:保证金必须保证固定金额,当保证金金额不足固定设定额度时,必须在接到不足通知10日内补足,否则予以屏蔽店铺处理。4保证金退还:协议终止后,经苏宁云台进行退场校验,在合作期限内商家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事项等,且不存在与苏宁易购(或苏宁易购关联公司)的合作纠纷的,则自苏宁云台初步查验完毕后进入N月观察期(根据经营品类不同,时间不同),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苏宁云台通知易付宝公司退还商家保证金。
第十四条 佣金
(一)商家在苏宁云台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不包含运费)的一定百分比交纳佣金。苏宁云台各类目佣金标准详见《苏宁云台2013年年度收费一览表》
(二)佣金返还
除电器品类和母婴用品中的奶粉、纸尿裤收费之外,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苏宁云台将对佣金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店铺评分(“DSR”)和退款纠纷率两项指标。
(三)返还条件概述
1.DSR分值不低于4.8分(累计店铺评价量不少于200条);
2.退款纠纷率不高于1%。
对上述两项指标进行月度考核,达到条件的商家返还的佣金由商家自由支配,未达条件的商家返还的佣金仅可限用于平台促销、广告等推广。永久免平台技术服务年费。
第十六条 易付宝使用费用(按照订单交易金额收取手续费)
(一)快捷支付(不分卡种):0.6%;
(二)非快捷支付(不分卡种):0.4%;
第十七条 消费者保障基金
每笔订单交易成功时需交纳0.1%做为消费者保障基金。
第十八条 积分
每笔订单交易成功后,若顾客评价商品或店铺。商家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积分推广费用。具体费用以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