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合同(修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残疾人聘用合同”。
镇宁自治县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聘用合同
2016年
月
日
镇宁自治县
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合同
甲方: 乡镇(社区)
乙方: 专职委员,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意见》(黔残联„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镇宁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解决有人为残疾人办事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被选聘为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行三年一聘,优胜劣汰、能出能进的动态管理法。
三、乙方待遇:工资待遇以岗位补贴形式发给(由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每月1400元,其中基础工资1000元、浮动工资400元;“五险一金”等保障性待遇由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
四、乙方的工作职责
1.乙方由所属乡镇政府、乡镇(社区)残联领导和管理,协助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开展残疾人工作;业务服从县残联指导。
2.密切联系并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残疾人,对辖区内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听取意见、反映心声,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调动残疾人积极性。
4.积极配合本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办证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按时参加各级残联的工作会议和培训,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秘密,如
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自身形象和群众满意程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甲方考评组根据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德、能、勤、绩及测评结果等情况,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依此确定专职委员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能够胜任的专职委员,上级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奖励,申请聘期满后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专职委员,按规定予以及时解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上报县残联办公室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一份(备案)。
十三、本聘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甲方:镇宁自治县 乡镇(社区)(盖章)
乡(镇)长(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乙方:专职委员(签字):
二0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