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代表会的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员工代表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员工代表会运行质量,落实员工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
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员工民主管理实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员工代表会是公司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会是员工代表会的工作机构。员工代表
会的运行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建立员工代表会
第三条:制定员工代表选举办法,员工代表由员工直接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对选举部门的员工负责,选举部门的员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员工代表。
第四条:组成员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会),负责检查和监督工作机构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员
工代表,审查员工代表的资格。根据当选员工代表的进行资格审定,确认其代表资格的合格。
第五条:员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员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部门或辞工(辞退)
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员工代表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员工代表。
第三章:会前工作
第六条:工会与行政共同协商确定召开员工代表会,如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员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确定员工代表会的议题、议案,根据员工代表会的职权,围绕本部门重大决策和员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研究选定。
第八条: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员工发放提案征集表,收集审理提案,重大提案应立案并提交大会讨论。将上一届提案落实情况向大会报告。
第四章:会前审议
第九条:召开由行政、工会领导和议案起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议案审议汇报会,听取各员工代表对
报告进行修订完善。
第五章:会议召开
第十条:召开员工代表会预备会议,通报员工代表的情况;审议通过会议的日程、议程和议题、议案;
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选举会议主席,公司领导、代表共同协商提出大会主席人、主席必须是本届员工代表会的正式代表。
第十二条:执行主席主持召开员工代表会全体会议,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代表出席方为有
效。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主席核实出席会议人数,宣布会议开始;
2、行政领导做工作报告;
3、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各专题议案的报告;
4、工会小组负责人作上次会议决议处理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5、工会就闭会期间会议做出的决定提请大会确认;
6、各代表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向主席报告;
7、员工代表对行政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就各项决议、草案内容发表意见;
8、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
9、需要提交会议的其它事项;
10、公司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员工代表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
11、执行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第十三条: 所有经过员工代表会选举、审议和表决的内容,都须有超过全体员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
方为有效,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议、草案作出表决,必须在员工代表会全体会议上用
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对通过员工代表会审议或表决作出的决定要形成决议,会议主席根据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
案并在会上宣读,表决通过后形成文件贯彻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代表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合理作出的决议和决定,非经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六章:会后落实
第十六条:员工代表回本部门认真向员工汇报:代表员工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会议通过重大议案的主要内容;本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工会通过员工代表广泛收集实施职代会重大议案的情况,向公司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完善和落实重大议案的建议。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代表检查有关部门落实大会决议和提案的情况。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员工代表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十九条:本章程于2007年11月01日生效实施。
博罗志丰电子有限公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7年11月01日
员工代表会的职权
员工代表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员工培训计划等,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或者否决企业的奖惩办法以及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的辞退)。
(三)监督总务后勤执行方案和其他有关员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博罗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7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