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六五普法规划全文”。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进位争先”为目标,“全面转型、快速崛起、兴区富民”为主线,筑牢“多快好省、和谐稳定”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瑶海建设,奋力建设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新瑶海。
工作目标: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我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党政机关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必要形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加
快转变全区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现代企业制度、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国土资源管理制度、金融制度、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服务。
(四)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就业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促进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我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规范行为、依法办事。
(七)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全区文化建设中统筹安排,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的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发挥公共
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瑶海”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等普法节点相关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普法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增强公务员有权必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
化和制度化。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努力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
维护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五)切实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积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分层次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轮训和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骨干。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的规划报区
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区将开展中期督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完善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规范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阵地建设。完善乡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固定或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好法制栏目,在瑶海区报设立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