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廊一圈”战略西廊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版]_法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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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廊一圈”战略西廊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人才培养”。

摘要:云南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存在一些问题,在开放办学的思想指导下,以“两廊一圈”战略为指导,深入研究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改进方式,对促进云南和沿边开放地区法律教育,使高校法学教育能够更加适应法律服务国际化,更加贴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际化;法律人才;两廊一圈;“昆明-老街-河内-海防”经济走廊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8-0148-04

云南高校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法律服务国际化和面向东南亚发展的目标要求,制定适合国情、省情、面向东盟的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体系,规范培养模式和培养过程,从而保障云南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定位

国际化法学人才,一般认为是指能够适应全球化的要求,以国际化的视野,在国际交往中熟练运用国际法、国内法,独立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法学专门人才。一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服务人才应具有更为突出的特征和素养。

(一)国际化法学人才必须通晓专业知识,具备专业人才的素质

有厚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法、国际法及相关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例如在处理有关边境贸易中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时,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业、行业协会等,不仅必须学会理解和运用我国有关规则,还要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熟悉相对方所在国的规则,以厚实的法律知识直面市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需要。

(二)国际化法学人才必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

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具有开放的观念、世界性的眼光,了解市场动向,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对世界经济发展进行客观分析,预测未来我国及世界经济的走向。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建立在国际化思维模式的基础上,勇于探求新的法学理论与实务技能。例如,哈佛大学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就强调体现国际化视野与理念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课程。国际化视野是国际商业活动全球化提出的要求,只有具备国际化视野,才能适应全球法律职业化的竞争,充分理解和掌握当前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在实践中能主动运用国际化的前瞻眼光考虑和解决问题。

(三)国际化法学人才必须成为复合应用型人才

由于法律服务涉及跨国产生的各种经贸、文化、环境等方面的纠纷,内容具有综合性和专业性,需要有较强的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国际化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各种技能,而且还要具有从事国际化服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跨国交往的经验和技巧,拥有能够独立处理国际、国内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国际化的法律人才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甚至是其他小语种,具备灵活运用外语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例如,法国的法学教育要求学生在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加强外语和计算机学习,要成为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商事律师,除了要具有律师资格外,通常还要具有在工商管理学校、政治学院等大学学习的经历,最好是取得工商管理硕士文凭。

二、“两廊一圈”战略云南国际化法律

人才培养的困境与问题

中越两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时期,国际化法律人才的严重不足与用人单位对从事对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凸显用人困境。在云南省加快西廊建设并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对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急需与目前法学教育严重脱节的现状。

(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首先要求高校以国际化为培养目标,而我国长期以来对于法学专业的教育理念和目标滞后,主要以培养理论型人才为主导,应用型人才往往得不到高校法学教育的有效重视。“两廊一圈”战略中西廊需要大量国际化法律人才服务于经贸合作,目前国内一方面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真正能够适应东南亚文化圈,满足企事业单位对法律服务要求的应用型人才稀缺。很多用人单位反映,法学毕业生对法律实务缺乏应有的认识,在法律实务的实际运作中,只能简单地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对具体案件缺乏全面分析,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和疑难案件的能力明显欠缺,毕业生到实际部门至少要3~4年的时间才能适应业务需要。在与越南的交流中,理论型的人才固然可以促进双边文化教育的交流,但是应用型的人才却能够深入到双边的贸易与劳务等具体社会生活交往中,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法学教育知识更新不够,缺乏制度支持

我国法学传统教育主要学习大陆法系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课程设置中几乎不涉及越南法律。迄今为止,我省乃至全国高校,还没有一本关于东南亚法律制度概况的教材,高校开设课程脱离国际化的标准,教学用书及参考案例资料来源不足,没有从根本上反映东南亚法律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方向,明显难以满足“两廊一圈”战略对法律人才的交流需求。然而突出基础理论的应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背后应是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而目前许多法学院校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严重不足,教学投入不够,资金、场所等就成为现阶段制约实践教学发展的重要一环。(1)绝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法学专业实验室,极少部分有实验室但实验器材又严重老化和不足,不能满足正常实验需要;(2)极少数院校建有合乎标准的模拟法庭;(3)大多数没有实习基地,更谈不上固定实习基地;(4)许多院校毕业实习经费仍是多年前的标准,开展其他实践活动的经费更少。特别是实施实践教学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条件的教师,但是现有职称评审制度主要以科研成果为衡量标准,这就很难使教师在此方面投入充足精力。

(三)与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高校法律教育交流不够

云南省高校“走出去”的国际化办学模式已初步形成,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各高校面向世界敞开,迎接海外留学生,但面向东南亚国家高校法学教育及学生培养的交流却显得匮乏无力,越南籍等东盟国家的学生来云南留学,大多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会计、金融等,应该鼓励留学生学习法律,同样也应鼓励我国法学专业学生到东盟国家学习法律,成为专业的涉外法律人才,更好地为两国的法律工作服务。正因为面向东盟的合作办学没有普遍展开,云南没有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地缘优势,与东南亚各国高校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以及学术氛围没有形成。

三、“两廊一圈”战略西廊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已于2011年底正式启动,这是我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律实务和全球化法律服务市场,我国迫切需要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法律人才来应对日益频繁的国际法律摩擦。云南省高校应把握好这一有利政策形势,针对自身存在的困境与问题,加快“两廊一圈”战略西廊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和完善。

(一)在教学目标方面

云南高校应当以“两廊一圈”战略为指导,抓住云南省开放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契机,有针对性地将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贯彻到学校的培养方案中,让专业课老师、管理者、学生都认识到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过程,并能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等多个方面贯彻落实国际化的理念,把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能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所欢迎的法律工作者。紧密结合云南和越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找准定位,突出“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特色,围绕培养“具有国际开放意识、涉外专业知识、涉外岗位技能、涉外交流素质的人才”目标,与建设高水平、综合型地方大学的建设目标相结合,从“放眼世界的国际视野,开放改革的创新精神、掌握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涉外工作能力和外语交际能力、具有良好的涉外礼仪素质”等方面组织和实施教学。

(二)在教材建设方面

突出体现云南独特区位优势,积极引进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各国的教材,扩大国外教材的使用比例,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一套具有较高水平的越南及东南亚国家法律教材供学生使用。要编写能够满足培养高素质对外法律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学生决策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有利于培养学生国际观念、全球意识,竞争和开拓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使用东南亚小语种能力,全面系统地反映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最新发展水平和趋势,顺应信息时代教育方式并便于教学的新型教材。教材要特别注意对学生综合法律素养及国际化视野的培养,在教材的选择上,可以选用西方原版教材,实行双语教学,也可以组织相关人才对东南亚各国的优秀教材直接翻译,依此授课。

(三)在教学方法方面

应大力提倡在专业课程上进行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案例教学中,其一强调典型案例的选择,应当突出中国与东盟各国交往中的案例;其二,强调在案例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其三,强调培养学生在纷繁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和识别真伪的能力;其四,积极组织师生相互提问并共同讨论以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五,在教学讨论过程中培养学生表达和聆听问题的能力;其六,在案例事实分析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适应多变的国际环境,在复杂条件下做出准确判断和进行有效工作的能力,成为真正可以独立进行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在实践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积极引进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国际执业资格证书课程,增强学生就业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为学生提供参与涉越南等东盟国家法律服务的机会。以越南等东盟国家法律教学和实验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为两翼,培养具有远大理想、宽广的国际视野、系统掌握现代经济理论,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能够熟练了解东盟法律体系和制度,参与“两廊一圈”战略西廊的国际化法律人才。

(四)在教学课程体系方面

国际化法律人才实务能力的培养、实践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计和规划。我们把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归纳为四大类,即实践性法律课程体系(包括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专题辩论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包括社会调查教学法、法院旁听教学法、法律咨询教学法)、实习课程体系(包括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论文课程体系(包括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将实践教学体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具体规定每种实践教学方式的学分学时、目的要求、实施内容、总结考核,并严格执行。在具体实施中,注意分阶段分年级进行,让每个法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大学学习中能系统接受这些实践环节的培养与训练。同时,加强法律实务性课程建设,开设案例分析、司法文书、商务谈判、律师实务等课程,可以聘请中越两国司法实务界经验丰富的专家来讲授,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针对“两廊一圈”战略,往往需要采取用中文去正确理解和表达越南法律和案例,对中国法及其案例则要求运用准确的英文和越南语来进行表达。实施双语教学,开设东南亚法律文化、小语种语言、法律比较研究等课程,使传统法学理论课程和增设新的东南亚各国法律课程相结合,促进教学内容国际化,是云南高校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中的特点和亮点。

(五)在师资队伍培养方面

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实践经验丰富的国际化师资队伍是实施“两廊一圈”战略西廊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的有力保证。从事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经验和能力,更需要具有知识的整合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较高的教学过程控制技巧,并且法律功底深厚,外语水平高,曾经在国外接受过法学专业训练,否则就无法指导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因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打造具有双师资格和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师资力量的培训。鼓励教师通过培训和自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多途径与律师所、公证处、仲裁机构、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参与法律咨询、社会调查、案件诉讼代理等实践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另一方面要加强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鼓励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聘请中越两国资深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到法学院兼职,以弥补“双师型”教师奇缺的现象。鼓励高校教师在司法部门挂职,使教师能够更多地接受实践锻炼。使参与实践的教师,将教学和研究中的新理论用于实践,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带回学校,将实践中遇到的大量的活的“法律”带到课堂,既提高了课堂讲授效果,又增强了学生接触实践的机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举办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中心,让学生在这里接触更多的案件。在“两廊一圈”战略西廊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中,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和实践三者之间积极探索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方式,我们主张科研的首要任务是为教学服务,兼顾为社会服务。因此,应鼓励教师参加法律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法律热点,并积极组织师生共同解决。

(六)在资源共享方面

由于资源所限、学科背景不同,单纯依靠一个学科、一所高校或者学院独立完成国际化是不切实际的。在信息化社会中,需要云南与越南高校相互合作,联合开发课程或者课程网络模块,实现不同文化和思想的碰撞与交融。网上公开课程也为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包括共享外教资源、共享双语课程、学生交换项目的共享等。多元的背景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而不同的背景也促进了国际化程度的加深。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消除云南与越南“两廊一圈”战略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瓶颈制约,把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区域内生产、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发掘双边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形成区域性比较优势。中越两国应当共同加强合作办学这一双赢模式,不断创新交流方式,更好地让法学教育为“两廊一圈”西廊这条区域性国际经济走廊服务,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活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地区政治稳定,为亚洲乃至世界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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