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_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6:23: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8-10-22 【生效日期】1988-10-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

中有关几类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1988年10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现将有关几类案件的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一、逃汇、套汇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挪用公款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下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word格式文档
下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