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村任职的尝试与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跨村任职”。
[胥口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案例一]
葛溪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工作的尝试与思考
[案例起因]
葛溪村位于胥口镇东部,2007年底行政村规模调整时,由原胥口镇邦坎村和原新登镇七板桥村合并而成。现有户数426户,人口1379人,其中党员58人、村民代表46人。该村因贿选使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失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均未能选出,几年来村里没有带头人;同时存在“并村不并心”现象,原两村账务分设,干部之间很少交流,原村事务由班子中的原村干部负责。这导致该村事务管理混乱、各项建设几乎停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率先提出探索实行村干部跨村任职,按照这一指导方针,胥口镇从2009年底开始尝试在全市重点后进村葛溪村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实践证明,村干部跨村任职激发了农村干部工作活力,加强了农村社会管理,夯实了农村基层组织。
[主要做法]
1、调查摸底。2009年11月,胥口镇党委专门成立工作小组进驻葛溪村,分别对村党员、村民代表、老干部、普通村民等4个层面共96人进行了走访调查摸底。一方面,认真倾听民声。从调查摸底情况来看,该村党员群众高度关注村党组织书记这一人选,并迫切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带头人。2010年1月4日该村党员、村民代表共56人参加民主测评会,有35人认为村党支部书记要作调整。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民意。开始部分党员群众对村书记由他村人来当,还有一定的想法,镇党委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将“能人治村”的观念传递给党员群众,减少试点的阻力。在问卷调查表上,面对“你会支持村支书跨村任职吗?”问题,大部分村民回答了“只要是能为村里实实在在办事情的人选我们都支持”。
2、确定人选。镇党委严格设置了拟任人选条件——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并将人选范围扩大至全镇各村党组织书记、1
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双带能力”强的党员。经过全镇中层干部会议民主推荐、镇党政班子会议初步酝酿和党委前期考察,确定了原查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福华同志为基本人选,并提交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确定。人选一经确定,马上召开葛溪村党员干部大会,宣布正式决定。葛溪村党总支书记确定后,通过查岭村党员干部大会民主推荐、镇党政班子会议决策,确定查岭村党总支负责人和支部委员,确保了两村党组织人事平稳过渡。
3、加强管理。葛溪村新书记上任后,带来了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一是团结班子。为消除村班子成员的临时心理和排外心理,新任书记主动逐个找班子成员谈话,加强相互间的思想沟通,摈弃“原村干部管原村”的做法,重新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二是健全制度。统一村级账务,健全每周村两委会例会制度,集体讨论研究村级事务,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班子成员下周工作。三是加大公开。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深化“网组片”民情服务,编写村情简报,通报收支情况、发展规划和工作动态。四是公正处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从葛溪村长远发展和方便群众办事出发选定新址,得到了群众的支持。五是创业承诺。围绕“建好新农村、实现新发展”的目标,实行村党组织三年创业承诺,公开办事目标,接受群众监督。作为一个跨村任职的村书记,面对一个复杂且基础较差的村,良好的外部环境十分必要。为此,胥口镇党委及时出台“一重点三倾斜”政策,即重点扶持一年、政策倾斜三年,大力扶持该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为新班子特别是新的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树立信心、提供保障。
[取得成效]
1、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跨村任职的尝试突破了地域局限,变传统的“村人治村”为“能人治村”,较好地解决了本村“无人可选”的问题,达到更大范围内选人用人的目的,有利于建设一支强素质、重实干、有品行的村干部队伍。
2、促进了村级工作开展。“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新环境能给人带来新希
望、新活力。通过跨村任职搅动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通过引入竞争的“鲶鱼效应”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了现任村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部分“占着位置不作为”的现任村干部产生了较大触动。
3、加强了社会管理创新。跨村任职的尝试创新了管理模式,村书记跨村任职的模式增强了村书记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突显了村党组织在管理农村社会事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
[后续工作]
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当中,该村四副班子和村配套组织均顺利足额选出,没有发生一起信访和纠纷,同时,该村党总支书记又以高票获得连任。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也充分印证了我们开展跨村任职工作的尝试与实践。目前镇、村两级着重对跨村任职工作进行深化完善,探索搭建村后备人才的培养引导机制,设计更加合理的制度,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村班子其他成员大胆创新、开展工作,实现“葛溪村由葛溪人来当家”。在合适时机,可尝试将跨村任职的对象扩大到村委会主任及一般村干部,进一步拓宽村干部跨村任职的范围,从而为推进城乡统筹、加强社会管理和村级组织建设提供更多有益的尝试和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