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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分析
拉萨市政府网站 www.daodoc.com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拉萨市普法办(司法局)作者: 324
“六五”普法启实施以来,拉萨市采取普治并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方式,有效推进全市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和维护社会局势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初步统计,自2011年1月“六五” 普法启动至今,市、县两级和中直部门共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在农牧区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00余场(次),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咨询服务1391次,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40余期,悬挂横幅近3000余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法律读本50万余份(册),光盘400张,受教育人数超过150万人(次),农牧区实有人口法律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户籍人口普及率连续23年保持100%。今年3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我市“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授予堆龙德庆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一、主要措施
拉萨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居全区首位,但行政管辖面积的99.8%是农牧区,人口总量的60.3%常住农牧区。因此,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必然成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加强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治理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确保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农牧区普法机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农牧区(不含城关区8个办事处)共设立普法机构302个,其中地级领导小组1个,县级领导小组8个,乡(镇)办事机构级65个,村(居)委会级228个,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普法办每年按规划既定目标,印发当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相应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实现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工作绩效量化管理;全市各涉农普法责任单位也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将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了工作措施落实;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实有人口总量,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3年起,这一标准上调为每年100万元;政法各机关,民宗、农牧、扶贫、教体、国土、环保、安监等市直部门,国税、工商、邮政、电力等驻市中(区)直单位,共青团机关、妇联组织、工会组织,以及各驻村工作队和下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了农牧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性。
(二)整合力量,突出重点,不断拓宽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在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局势稳定中心任务,以“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大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我们以“法律进乡村”为基础,将“五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进行整合,动员各界力量,深入农牧区,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学法、懂法、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市普法办编辑制作了“法律进农牧区、进社区”讲座光盘和《以案说法》读本,向基层配发了全国普法教育统编教材及其他藏汉文对照普法宣传资料27种7万余册,有效缓解了基层普法资料和宣讲人员紧缺的局面,并对全市各县(区)230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法律常识和人民调解常识培训,先后对400余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普法工作能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在全市农牧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与群众“四同”工作的决定,2013年,我们分别在当雄县宁中乡和林周县江夏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入户宣讲,引导群众互动的方式,进行法律常识普及,通过真实的案例,讲人情冷暖,讲新旧对比,再对照以党的兴藏稳藏政策对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从而使群众对*集团反动本质认识更加清醒,法治意识更加巩固,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更加理性,与此同时,随着各有关部门一系列惠民措施的及时跟进和工作组不失时机的宣传讲解,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是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考虑到在市属学校就读的农牧区青少年不在少数,我们经过与教育、预青等部门沟通,没有将农牧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单独列项,而是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统筹安排,制定出台《拉萨市教育系统落实“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法律进学校”平台,把全市119所学校、6125名教职工和79248名在校学生作为一个完整体系,以学年为工作周期,落实和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不同的进度安排;为保障“法律进学校”的有效推进,经市委同意,我们为全市各学校配备了115名法制副校长和132名法制辅导员,与各县(区)教体局和市属学校签订了德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书;市教育局还为每名在校学生争取到人均50元,合计400万元的法制教育及德育教育经费,保障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还坚持在全市学校开展了以“青春与法同行”、“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黑板报等多种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大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开辟“第二课堂”,推广“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主题演讲与情景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是深入推进农牧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在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采取两项改进措施,并初步取得成效。首先,我们将工作重心由居住地改为工作地,摸清分布农牧区各地的大小矿山、企业、工地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数,由各县普法办组织当地综治、公安、人社、信访、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直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要求用工单位配合,以避免将不切实际的工作责任转嫁到乡、村两级;其次,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宣传教育,摸清流动人口关注和需求的问题,在引导、维权和服务上下功夫,培养流动人口对法律常识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这两项措施的应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牧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组织难、效率低、效果差的局面。与此同时,我们还尝试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业工程”进行对接,对本地输出农牧民工开展以《劳动法》、《合同法》、《信访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务工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法律知识培训,从而减轻流入地法制宣传教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压力。
四是深入推进农牧区法治创建工作。我们历来高度重视农牧区法治创建工作。城关区协村、藏热村、堆龙德庆县东嘎村、达孜县章多村等行政村先后获得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013年,根据市委全面推进“法治稳市”战略的要求,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普法办具体负责,在全市挑选了10个行政村,投入3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基层法治创建改革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四月,市普法办正式起草了《关于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拉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动态管理办法》、《拉萨市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评定、命名办法》、《拉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考评标准》等四项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农牧区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规范性部署,将过去自上而下的抽评培养式创建彻底改变为自下而上的竞争申报式创建,并将其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范围,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乡、村两级基层组织的工作热情。
五是深入推进农牧区法制文化建设。“五五”期间,我们已经全部实现了农牧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达标,各县(区)全部组建了“农牧民法治文艺团”、“乌兰牧骑演出队”或类似的专、兼职法治文艺团体,57个乡(镇)全部成立法律宣传服务队,过半数乡(镇)有能力在各种节庆日自行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28个行政村全部配齐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不论远近都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农牧民都免费得到一套藏文法律读本。以此为基础,“六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将农牧区法治文化建设重心从阵地建设转向文化传播,开始尝试引入专业文艺团体,编排小品、相声、舞蹈、歌唱类的歌颂民族团结和法制教育节目,并对农牧区业余团体的创作和演出进行指导,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到目前,以法制文艺演出搭台,配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咨询、趣味性普法游戏,已经成为各县(区)普法办开展农牧区集中宣传活动的常规形式;为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和内涵,2012年起,我们将“道德讲堂”、远程教育、村党支部书记论坛等新平台也纳入法治文化建设体系,进行统筹利用;同时,我们结合“法治稳市”战略,对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也进行了推动,除市普法办直接开办覆盖全市的“大家学法”法律常识普及专栏和在全部中小学校巡回播放《爱与法》系列教育影片外,市中法还专门组建了法官之声文艺宣传队,与西藏电视台、拉萨电视台、拉萨晚报等新闻媒体合办的“法官说法”、“雪域论坛”等宣传栏目也实现了七县一区全覆盖。
六是深入推进农牧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我们顺应形势需要,集中向农牧区进行政策性倾斜,大幅降低援助门槛,在两年内实现全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受理案件的种类从最基本的维护经济特别困难群众等特定弱势群体权益,迅速扩大到涵盖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人群的整个社会弱势群体,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援助工作完全实现了零门槛、全覆盖。特别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引进和“1+1”援助律师到位后,扩大受案范围更加有了“底气”,受理案件的数量也从最初的年均不到20起,发展到目前年均近1000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既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切实发挥了服务了民生的法律保障功能,同时也最大限度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消除了分裂主义势力借机插手滋事寻衅的不稳定隐患,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前沿防线作用,给了敌对分子以有力的回击,成为拉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的一项亮点工程。与此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不失时机地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借助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通过走基层、进企业,拉横幅、布展板、开辟报纸短信平台,在大型宣传活动中引入现场援助服务等多种形式,因人、因地、因时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造宣传声势,引导公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中牢牢树立起“有了困难不怕、法援帮你说话”的观念和信心,对于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法律信仰起到常规宣传手段所起到的作用。
(三)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法制宣传作用。2011年底,自治区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强基办统一领导下,各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五项任务”,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主动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强化服务力度,有效推进了驻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各驻村工作队累计开展集中法制宣传771场次,召开座谈会136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400余份。在宣传教育方式上,各工作队把宣传教育和强基惠民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在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富民惠民政策和常用法律法规,不仅拉近了同群众之间的血肉关系,更为引导群众崇尚法律、依法办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各工作队还紧紧依托基层组织,主动协助开展“法会”回流人员属地化融入工作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综治宣传,为有效提升驻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了极为显著的作用。
(四)立足当地、着眼长远,加大对基层“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普法骨干的培训力度。按照“六五”规划要求,各县(区)普法办每年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形式分为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两种,培训的内容主要为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民族宗教政策、山林土地草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基层工作经验、矛盾纠纷化解技巧、惠民政策等,一切围绕增强“两委”班子的工作能力进行,学习次数人均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的同时,注意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的兼职法制干部,在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政治觉悟高、有一定威望和法律知识的人作为“法律明白人”,负责经常性宣传讲解,对周围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基本解答,同时也起到一个矛盾排查信息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作用。
二、取得的成绩
回顾“六五”规划启动以来的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通过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良好习惯。
二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农牧区以行政村为单位,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基本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拥护,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
三是有力维护和促进了农牧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我们极为注重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有力维护和促进了农牧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